欢迎访问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
邮箱:lyjxqjcy@163.com
热线电话:0379-64352700

未分类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未分类 »

侦查监督工作流程2

点击:1,050次时间:2017-08-25 10:49:41

专题二  申请延期案件办理流程

一、受理

受理机关: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本院统一由案管中心受案)

受理对象:同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

审查要求:

1、应当查明报请延期案件材料是否齐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案情报告》、《批准逮捕决定书》复印件、《逮捕证》复印件及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等相关文书复印件。第二、三次延期应报送第一次延期后有关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和证据材料。

2、期限:第一次延期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报送;第二、三次延期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报送。

二、办理

1、部门负责人阅卷:部门负责人对延期理由初审并指定承办人员,原则上办理延期案件承办人员应为原案件承办人。

2、承办人办理:承办人审阅卷宗材料,对案件进行程序、实体方面的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154、156条、157条办理延期。

第一次延期(1个月):

(1)犯罪嫌疑人在三人以上或犯罪嫌疑人涉嫌多起犯罪或多个罪名的案件,重要案件事实需要查实的;

(2)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

(3)案件定性争议大,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

(4)犯罪嫌疑人与大要案有牵连,且影响大要案处理或大要案尚未终结的案件;

(5)关键证人证言需调取或关键证据鉴定结论尚未作出的;

(6)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身份影响案件诉讼且有待查清核实的;

(7)涉外案件或涉及港澳台案件,需要到境外或港澳台取证的。未经查证属实的案件线索,不得作为案件的延期理由上报。

第二次延期(2个月):

(1)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三次延期(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上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三、汇报

1、承办人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审查报告》,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具体诉讼过程、提请延期具体时间、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出审查意见。

2、部门负责人对《审查报告》审核后,由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共同向主管检察长汇报案件情况,由主管检察长审批是否同意提请延期。

四、决定

1、同意提请延期的:承办人员应告知公安机关呈报市院批准延期应准备的相关材料明细,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连同《审查报告》、加盖院印后报送市院。

2、不同意提请延期的:承办人员应告知公安不同意的具体理由和需补充材料明细,公安机关用于报送延期的案件材料全部退回公安机关。

申请延期案件办理流程

受理对象:同级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

审查要求:

1、应当查明报请延期案件材料是否齐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案情报告》、《批准逮捕决定书》复印件、《逮捕证》复印件及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等相关文书复印件。第二、三次延期应报送第一次延期后有关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和证据材料。

2、期限:第一次延期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报送;第二、三次延期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报送。

受 理
1、部门负责人阅卷:部门负责人对延期理由初审并指定承办人员,原则上办理延期案件承办人员应为原案件承办人。 2、承办人办理:承办人审阅卷宗材料,对案件进行程序、实体方面的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154、156、157条办理延期。 第一次延期(1个月):(1)犯罪嫌疑人在三人以上或犯罪嫌疑人涉嫌多起犯罪或多个罪名的案件,重要案件事实需要查实的;(2)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3)案件定性争议大,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4)犯罪嫌疑人与大要案有牵连,且影响大要案处理或大要案尚未终结的案件;(5)关键证人证言需调取或关键证据鉴定结论尚未作出的;(6)犯罪嫌疑人或受害人身份影响案件诉讼且有待查清核实的;(7)涉外案件或涉及港澳台案件,需要到境外或港澳台取证的。未经查证属实的案件线索,不得作为案件的延期理由上报。 第二次延期(2个月): (1)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三次延期(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上述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办 理
1、承办人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审查报告》,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具体诉讼过程、提请延期具体时间、理由和法律依据并提出审查意见。 2、部门负责人对《审查报告》审核后,由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共同向主管检察长汇报案件情况,由主管检察长审批是否同意提请延期。

汇 报


1、同意提请延期的:承办人员应告知公安机关呈报市院批准延期应准备的相关材料明细,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连同《审查报告》、加盖院印后报送市院。 2、不同意提请延期的:承办人员应告知公安不同意的具体理由和需补充材料明细,公安机关用于报送延期的案件材料全部退回公安机关。

 决 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