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
邮箱:lyjxqjcy@163.com
热线电话:0379-64352700

未分类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未分类 »

检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点击:510次时间:2017-08-28 11:00:1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洛阳市检察院近期结合洛阳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思想认识、执法理念、履职重点和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自贸区建设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强省建设,引领内陆经济转型发展,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具有的现实和深远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准确把握自贸区建设的特点规律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河南自贸区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区位布局、发展目标和政策走向,找准检察工作服务自贸区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要主动适应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战略思维、全球思维和创新思维,顺应自贸区特殊的管理体制,探索在高度开放创新的环境下有效履行检察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提升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更新执法理念,明确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意见》强调,要突出服务保障,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作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对于查办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要主动与自贸区有关管理部门或者涉案企业沟通,切实实现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平等保护,对待自贸区内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都要做到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要注重宽容谦抑,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工作探索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执行政策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轻易作为犯罪处理,支持改革、宽容失误,让勇于改革者专心,让改革失误者宽心,让欲借改革中饱私囊者死心。要尊重国际规则,以国际化的眼光和标准分析处理问题,办理案件要充分尊重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准确理解和适用有关国际法规则,探索符合自贸区国际化发展需要、与国际司法惯例相适应的检察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

三、积极履行职责,为自贸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意见》要求,要严厉打击发生在自贸区内部和周边地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敲诈勒索、哄抢公私财物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保护自贸区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重点惩治串通招投标、强迫交易、损害商业信誉、侵犯知识产权、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其他利用新金融产品、融资工具、支付方式等实施的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优化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增强自贸区企业的投资信心。要严肃查办利用自贸区改革开放、制度创新之机,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市场监管、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职务犯罪,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等多种手段,预防和减少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促进自贸区政务管理廉洁高效。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问题,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失信犯罪的预防和过滤作用,积极参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调查、信用评级和信用约束,推动建立健全失信犯罪预警惩戒机制,夯实诚信经营根基。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意见》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洛阳市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保障,延伸服务触角。要强化沟通协调,建立与自贸区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分流和案件移送等工作,开展与其他省市自贸区检察机关的工作交流,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对自贸区经济社会管理风险和趋势性现象的研究,增强服务保障的前瞻性,提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精准度。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越权办案,插手自贸区内的经济纠纷,严禁借口办案干预自贸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知法犯法、违法办案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打造专业化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贸易、物流、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的教育培训,遴选一批法律功底扎实、通晓自贸区业务、了解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具备相应外语能力的复合型检察官办理自贸区案件,提升检察机关办理自贸区案件的专业化水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