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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报告

点击:604次时间:2017-08-28 11:03:30

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以来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马主任、尊敬的高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临我院视察指导工作,是对涧西检察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促进,我代表涧西区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涧西区院共有行政、事业编制111人,实有在编干警100人,内设科(局)室21个。我们承担着辖区5个公安分局办理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和城市区18个公安分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76案243人,受理移送起诉301案451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7案141人。根据市检察院统计报表,2016年上半年全市受理移送起诉2505人,我们受理起诉案件人数占全市总数的1/6左右,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占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2/3左右,承担着非常繁重的检察工作任务。

一、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司法规范化体系建设,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司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规范司法体系

一是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执法环节具体化、执法程序明确化、执法标准统一化的要求,对执法办案规范进行了全面清查、系统梳理和修订完善,明确了检察业务工作的执法要求、执法措施和执法标准,建立了系统规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制约有效的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切实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规范之中。

二是细化执法办案流程。结合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修订完成《业务工作规范化流程汇编》,收录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各类规章120余件,对案件的线索受理、管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环节,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切实把各项司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制约之中。

三是创新规范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刑事和解、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规范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和刑事申诉案件法律文书说理改革,及时消除当事人疑虑,赢得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理解和认同。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持对重大复杂案件、涉众型案件、可能激化矛盾的敏感案件,在依法作出立案、批捕、起诉、抗诉等决定前,开展风险评估,实行分级预警,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创新实施案前社会调查、案中心理干预、案后帮扶教育等一系列办案机制,真正实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程、全面、全覆盖。2016年6月,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

(二)深化检务公开,强化规范司法监督

建立全方位内部监督网络。一是实行案件集中管理。根据上级院的部署,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建成案件管理大厅,配备8名专业人员,统一进行案件受理、流程控制、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公开案件信息,统一接待律师,统一管理涉案财物。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审查,案管等部门对保障律师会见权情况进行检查等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各内设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纠错功能。建立重大案件线索报向市院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批准逮捕上提一级,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市院批准,不断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三是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建立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加大对司法规范化的检务督察力度,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着力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着力强化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凡上级领导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检察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部署的重要活动等,都第一时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用心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着力强化人大交办事项和意见建议的办理,实现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始终把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重要监督方式,确保对拟作撤案、不起诉等处理的七类职务犯罪案件或事项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的正确行使。2014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区检察院自侦案件4件9人,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三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主动深入坤达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征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和建议。在案管大厅设立专门的律师阅卷接待室,为律师阅卷、与办案人员约谈、会见提供服务;配置高速扫描仪,制作电子卷宗,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复印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充分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一方面搭建检务公开平台。在案管大厅和控申大厅设立法律咨询、控告、举报、来信来访、律师阅卷、检察长接访室,安装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将能公开的检察业务全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时间不间断地滚动显示案件受理指南、办案流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等,方便群众了解检察职能;另一方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公开内容由检察工作情况向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深化。特别是按照高检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案件信息公开网,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查询、已生效终局性法律文书公开展示、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发布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制度。截止目前,已上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82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6件,公开终局性法律文书385件。

(三)厉行科技强检,提升规范司法保障

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14年3月,在全市率先运行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将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流转过程,固化为计算机操作的具体运行环节,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执法绩效网上考核、执法统计自动生成,实现了对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顺应查办职务犯罪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查案工作新机制,成立了大要案技术侦查指挥中心,完善了司法会计、法医、文痕检、电子物证、心理测试等五大门类技术鉴定手段,提高查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办案中由技术侦查指挥中心统一线索管理、统一侦查行动、统一调配资源、统一监管流程、统一规范办案,有效整合全院侦查力量,重点加强对系统案件、跨区域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大案要案的办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上半年,我院被市检察院推荐参评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规范化建设。完成驻河南省第四监狱检察室的监控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现直观了解第四监狱各监舍的监管情况,全面掌握被监管人员动态,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排查安全隐患,使监管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文明、和谐。我院驻河南省第四监狱检察室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按照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装备现代化的要求,建成了集讯问、询问、执勤、待诊、测谎和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于一体的规范化办案工作区。自侦案件在进行传唤询问、讯问时全部在办案工作区内进行,并严格执行审讯和看管分离制度,对整个办案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证办案安全、规范。2016年4月,我院被省院法警总队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警务部门履职示范单位”。

(四)开展专项整治,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

2014年,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纠正司法不规范的“顽症”。

拓宽渠道,在查摆问题广度上下功夫。一是“自纠自查”。组织各部门采取承办人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2014年以来已结案件进行逐案清理,全面排查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突出症结。二是“走出去听”。班子成员带头走访法院、公安、司法、监狱、律师协会和部分案发单位,征询意见。三是“请进来谈”。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辖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20余条。四是“背对背提”。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电话,设置意见箱,向辖区内各机关单位发出《征求问题意见函》300余份。

多措并举,在查摆问题深度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在落实好市检察院组织的案件评查的同时,由案管办、评查办和检委办等部门采取重点评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已办结的各类案件特别是撤案、不起诉、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评议,及时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进行纠正。二是扎实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检查。通过排查摸底、整改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的工作,摸清了底数,依法清理了一批涉案财物,统一升级改造了涉案款物保管室。三是积极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机制和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建章立制,在问题整改力度上下功夫。我们把规范司法行为整改工作和2015年省院专项巡视整改、2016年省院“八化”评估整改结合起来,着眼探索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有效减少和防范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滋生。先后修订更新业务工作流程、事务管理流程等30余份。同时由检务督察部门实时跟踪督办,努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五)注重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司法水平

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应知应会,入脑入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深入剖析思想深处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和原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的司法理念。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省、市院的培训、轮训、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强化办案流程和执法行为规范培训。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自侦部门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专题培训,分两批组织110余名干警到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业务素能培训,更新干警的知识结构;积极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公诉人大赛,未检局副局长唐韬涛同志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第一名;积极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机关”活动启动仪式和优秀宣讲员评选活动,侯军同志取得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提请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人权保障视野下的检察权研究》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课题,张俊涛同志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整治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检务督察处罚、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措施,真正发挥检务督察在治理检风检纪方面的作用。2014年以来,共下达检务督察处罚函46份,通报整改问题46个。

二、当前规范司法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检察工作中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比较突出:

一是司法理念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个别检察干警司法为民理念和规范意识没有牢固树立,思维停留在老的办案模式上,重实体轻程序,忽视对公民合法权利保护;部分干警在内部监督或监督其他司法机关上存在畏难情绪,重配合轻监督,监督手段不够规范,监督纠正问题不够及时和深入;个别干警仍存在司法特权和官本位思想,对待当事人、检举群众和律师不够耐心,有推诿现象;个别干警工作作风简单,服务群众不到位,着装言行不规范。

二是司法行为规范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干警对新增设的案件信息化办理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检务公开平台和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规定等不够熟练,实际操作中存在失误的情况,如存在文字记录与录音录像记录不一致,未及时录入和预警导致个别案件在系统内显示超时限等情况;一些干警在案件办案过程中,存在图省事、图简单的现象,不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在办案、取证、涉案财物管理方面还存在不按规定双人取证,法律文书日期、签名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制订了比较完备的业务工作流程,但部分制度和流程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一些制度流于形式。

四是人员编制与规范司法行为要求不相适应。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深化,对检察工作“软件”和“硬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人、财、物需求显得更加重要。但从实践看,与此对应的人、财、物保障显得不相适应,普遍存在人少案多压力大,很多一线干警长期处于满负荷、超负荷工作状态,有的甚至长年没有星期六、星期天,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队伍建设不动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以领导干部带头为关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各项要求上来。紧紧抓住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激励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规范司法意识。切实把纪律作风挺在前,严格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加强纪律作风的相关规定,做到有违必究、有错必改、有责必问。大力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交流研讨、检校合作培训等活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培育机制,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能力水平。

二是坚持规范司法不放松。要以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专题调研为契机,把规范司法行为融入到检察人员的日常工作中,探索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和检察业务考评规范,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以深化改革破解影响规范司法的难题,深入推进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追究制。

三是坚持强化监督不懈怠。加强对规范司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盯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讯问询问等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依法规范办案。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司法办案最新动态、案件信息,让群众了解、监督、评判司法办案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批评和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进一步拓宽案件监督范围和途径,确保外部监督取得实效。

尊敬的各位领导,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听取涧西区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我们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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