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宝列席指导涧西区检察院检委会工作
11月11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宝,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马晓娟列席涧西区检察院第十一届第四十九次检委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笑飞主持会议。

会上,委员们学习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检委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并就上会案件进行了讨论表决。刘宝认真听取了涧西区检察院检委员的发言,并对检委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提出了改进要求和努力方向。

就如何抓好检委会工作,刘宝提出几点要求:一要重视检委会建设。检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在检察工作中起着定方向、定重点、定标准的关键作用,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全面履行好检委会议事议案职能。二要重视检委会学习。检委会学习是提升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学习最高检、省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学习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提升检委员议事议案能力。三要重视典型案例培育。要强化案例培育意识,充分利用案件大院的资源优势,结合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和实际工作情况,对办案工作及时进行总结,积极发现和培育典型案例。四要重视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检委办要严格按照最高检和省院关于检委会建设的相关规定,明确议案议事范围,规范会议程序、对提请检委会审议的议题从文书材料到案件类型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检委会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期间,刘宝一行还参观了涧西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认罪认罚具结室、涧西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该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案件信息变动短信提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表示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