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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检之光丨杨乐:实干担当 擦亮青春底色

点击:618次时间:2023-06-08 18:49:00

开栏语:

微光成炬,向光而行。

他们,或在公诉一线维护公平正义,或在民事领域书写担当答卷,或在综合部门勤勉敬业奉献,或在竞赛台上绽放青春色彩……

当这些微光汇聚起来,便成为了催人奋进、引领前行的思想火炬。

为进一步发挥新时代检察干警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全院创先争优、锐意进取的工作合力,即日起,本号特开设《涧检之光》人物专栏,集中讲述2022年度涧西区检察院先进工作者的奋斗故事。

杨乐,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2012年进入检察系统,先后在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局、侦查监督局、公诉局工作,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作为一名“80后”,从检11年来,杨乐始终树牢“忠诚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守护法律公平正义,在践行人民检察官初心使命的道路上绽放出别样的青春年华。

勤奋自律  苦练本领增内功

杨乐28岁便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年轻的她一边为自己能够走上公诉席,指控犯罪、匡扶正义而自豪,一边也感到肩上的压力之大、责任之重。回忆起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手心冒汗、第一次汇报案件时紧张到结结巴巴、第一次撰写起诉书时手足无措的情形,杨乐说:“当时就想着,唯有努力学习,才能尽快提升本领,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

为了弥补自己业务知识和经验的不足,她虚心向身边同事请教,利用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在案件分析研判、证据把握、事实认定等方面的素能。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提高了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了多项检察业务,由一名“检察新兵”变成了“行家里手”。

严谨细致  守护公正办铁案

在杨乐眼中,案件审查工作没有捷径,无论卷宗多厚,她都要一页页翻阅,细致审查,不遗漏任何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与灯光相伴,与线索死磕,成为她办案的日常。无论是疑难复杂的“大案”还是普通简单的“小案”,她都以“求极致”的态度全力以赴。

在办理张某、牛某开设赌场罪一案时,张某的定罪证据充分,但牛某因“零口供”,也无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无法定罪。杨乐在审阅卷宗时,一个细节引起了她的注意:一份张某、牛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二人聊天的细节能看出张某将赌博场所的挑选、赌博机的购买等事均详细告知牛某。杨乐察微析疑,初步判断牛某就是赌场的老板,她一方面对证据充分的张某先行起诉,另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其他证人证言。后来张某获刑四年,杨乐引导公安机关再次提审张某,终于突破了张某的心理防线,指认牛某就是赌场老板,最终牛某开设赌场的证据达到起诉标准。

牛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公平正义得以彰显。杨乐回忆起这一案件,仍然感慨“真相往往藏在细节里,办案要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懈怠。”

坚守初心  检察为民显真情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案件,更是他人鲜活的人生。”这是杨乐常说的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她一直坚守的初心。

杨乐办理的王某、张某等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在校大学生。在朋友的介绍下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费。经查实,4人名下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过账100万至500万元不等。杨乐在办理该案期间,收到闫某父亲书写的一封信,闫某父亲表达了希望检察机关从轻处罚的请求。杨乐考虑到该案件将对4人的学业及就业产生较大影响,专赴该学校对4人进行社会调查,发现4人有帮教条件并且认罪悔罪,最终结合案件事实,决定对4人作不起诉。

宣布不起诉时,杨乐对4人进行了训诫教育,4人均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改过自新,走好人生道路。杨乐一直秉持“小案精办”“法结心结一起解”等思路,在办案中多想一点、多做一点,用行动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

杨乐的事迹听起来似乎并不轰轰烈烈,但却在朴实中具有感动人心的力量。她说,今后将秉持从检初心,在岗位上继续奋斗,用行动诠释忠诚与担当,为检察事业蓬勃发展贡献青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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