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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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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项制度 保护未成年人

点击:570次时间:2016-01-20 14:09:58

近年来,洛阳市涧西区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集中受理基层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制度,聘请律师、教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工作者30余名组成“合适成年人”队伍。二是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详尽地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启动程序、办理程序、帮教程序、终结程序。目前,已对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三是建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规定了未成年人档案封存的适用范围、封存步骤、查询方法、法律责任等内容,并指定专人管理,加密保存。四是建立延伸帮教制度,采取法制座谈、家长讲堂、预防短片等形式,联合家庭、学校、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热心人士,形成纵向一体的未成年人帮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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