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检察院院文件(一)】关于开展“纪律禁令学习教育月…
本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推进我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我院检察干警的思想作风素质,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大局意识,持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根据市院要求,我院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禁令学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高检院、省、市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着力严明党的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确保干部清正、机关清廉、司法清明,为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冯洛军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晋小雁和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全二民为副组长,政治处副主任王慧、宣教科科长田炜、监察科科长张西斌、政研室主任李鹏为成员的“纪律禁令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主要履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监察科科长张西斌兼任。
三、时间安排
20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四、方法步骤
纪律禁令学习教育月活动具体分为宣传动员、学习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至7日)
我院将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开展学习教育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认识学习和遵守纪律禁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使我院干警积极投身学习教育活动。
(二)学习教育实施阶段(5月8日至5月20日)
各部门要统筹安排、灵活组织,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1.在学习方法上,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2.在学习内容上,区分共同学习内容和业务职能相关内容。其中,共同内容主要包括省院印发的《党纪检纪条规汇编》和市院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重要资料汇编》。在学习共同内容的基础上,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要求,重点学习我院业务流程规范中关于本部门的内容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执法工作基本规范。
3.在组织形式上,我院有关领导将以纪律禁令为内容作一次辅导授课;每名干警要至少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各一篇(各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心得体会交监察科),认真组织心得体会展评;并通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正反两方面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效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
我院将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验收,并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不及格者要进行补课、补考,并于5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市院监察处。活动结束后,市院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对两级院学习教育月活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组织座谈、随机抽考或者普考等方式进行,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例将在全市公开通报曝光,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学习教育月活动作为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检风检纪建设,促进规范执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确保学习活动有序进行并取得扎实成效。
(二)搞好结合,注重实效。一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纠正“四风”结合起来,通过认真学习纪律禁令,深刻剖析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成因,认真查找权力运行中的制度漏洞,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二要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廉洁执法能力,推动工作进展,把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效果的标准。三要与自身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加强纪律禁令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提高效率,强化职责意识,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我院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督察、指导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挖掘“纪律禁令学习教育月”活动中的一些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及时总结推广。
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