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专门学校建设 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为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结合今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7月28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长春带领未检干警走进洛阳市旭升中学与该校副校长岳晟、副校长王怀章开展座谈,共同研究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检校合力,把对涉案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
专门学校原称“工读学校”,是法律规定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特殊教育形式。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网络化等新的趋势与特点,且未成年人犯罪中轻罪占比较高,这与未成年人尚未形成正确定型的价值取向,家庭监管缺失、不到位,家庭教育盲目责备无技巧,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等有着密切关系。由检察院组建工作团队,与专门学校共建犯罪预防、矫治工作机制,加强有效管束,可以起到良好的效果。
检察官针对4名涉罪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1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了训诫教育、亲职教育,帮助5名涉罪未成年人知悔改、强信念、勇担当,鼓励他们自信地走好人生未来之路。
洛阳市旭升中学心理老师沈满阁开展了《解码青春期》的心理辅导课,通过播放微视频、情感互动连接等方式,分析青少年行为背后的动因,教授家长与孩子建立良好关系的方法,更好地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经过训诫教育、亲职教育和上心理辅导课,孩子和家长们都感触颇深。多名家长情不自禁流下了眼泪,孩子们也理解了父母、检察官、老师的良苦用心,表示会引以为戒,改过自新。
今后,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改为契机,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更新司法理念,通过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开展亲职教育、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